【轉知】教育部惠請各校持續推動相關文件、表單符合ODF-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。

主旨:教育部惠請各校持續推動相關文件、表單符合ODF-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,請鑒核。

說明:

一、教育部來函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:

(一)電子公文附件採用ODF文件格式之使用比例,依前揭計畫109年目標值需達100%,各校(院、場)109年1月至5月公文附件ODF比例明細表如附件。

(二)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,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。

(三)學研計畫之文件、表格與成果等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。

(四)推動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、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及以「可製作標準ODF 文件之軟體」作為基礎教育應用工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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